勉县法院:民间高利贷现象透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0 14:13:45 阅读量:

 民间高利贷现象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个人财富的积累而产生的一种民间借贷行为。近年来,随着高利贷引发的民间纠纷逐年增多,高利贷,这种在中国社会曾一度销声匿迹的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深思。

 一、近年高利贷现象的新特点

  1、借款利息高且隐蔽。高利贷的利息往往高于正规金融机构利率的数倍,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往往在借条中不载明利息,而是在出借本金时将利息连同本金加在一起,将高利率的事实掩盖。

  2、高利贷出借方呈现职业化、机构化趋势。与过去主要由自然人放贷为主,逐渐向出借方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私人钱庄、地下钱庄逐渐成为高利贷的放债主体。

  3、存在涉黑、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高利放贷存在较大的风险性,高利放贷方,特别是高利放贷机构,在对方不按约定偿还本金或利息时,往往采取非法的暴力行为迫使借款人按放贷者的要求偿还债务。有点地下钱庄老板本身就是涉黑人员。这极易造成高利贷借贷纠纷一旦发生,往往容易演变成治安、犯罪案件,值得警惕。   

 二、民间高利借贷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1、生产经营需求明显。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银行银根收紧、贷款审批苛刻、严格,一些中小生产经营者资金链断裂,为了扩大生产经营或者维持生意正常开展,不得不向高利贷放贷机构借款。     

  2、高利贷利息高,回报快。高利贷的利息往往高出银行数倍甚至十几倍,利润远高一般产业资本的回报率。这是近年来地下钱庄大量涌现的一个主要原因。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助推了高利借贷。在银行收紧贷款业务的情形下,贷款门槛的不断提高致使部分借款人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同时贷款审批的时间较长,急需用钱的借款人在等不及的情形下只能求助向亲朋好友借贷甚至依靠高利贷。

 三、预防民间高利贷现象的对策建议

  民间高利借贷可能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甚至会引发暴力手段追讨借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我国应加强对高利贷现象的研究,加大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做好对高利放贷过程中涉黑、涉爆行为的打击力度。   

  首先、加大对高利放贷行为的打击力度。整合银监、公安、金融、人民银行等多方面力量,从行政管理、刑事打击两方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集资诈骗、转贷牟利等行为进行打击;建立高利贷“黑名单”制度,对有高利放贷记录的,限制其从金融机构贷款、限制其开设金融、担保等相关行业市场主体,防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的发生。 

  第二、拓宽民间资本投、融资渠道。政府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医疗、教育、社会福利事业以及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多元化投资方向,拓宽投、融资渠道,将具有大量“闲钱”的个人和企业从追求高额利息方面转化为创业投资,强化民间投资权益保护。

  第三、拓展金融机构服务功能。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尝试开发符合企业发展和客户需要的合法金融产品及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给予资金扶持,压缩民间高利借贷的发生和发展空间。(勉县法院:黄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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