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伤者不堪鉴定累 法官巧妙调解化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4 16:53:23 阅读量:

 20174月的一个早晨,家住西安市邑区祖庵镇的温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上班途中,当其由南向北行驶到邑区南北二号路与丁村北出村路十字时,适逢驾驶陕A某牌号轿车的肖某沿丁村北出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北二号路十字,两车相撞,致温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肖某与温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温某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为:1.右侧3-8肋骨骨折;2.双肺挫伤;3.右侧血气胸;4.左侧血胸;5.胸部软组织挫伤;6.右侧肩关节骨折内固定术后。住院治疗期间,温某花费医疗费37667.11元,而且面临因伤致残的状况。为了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515温某诉至西安市邑区法院,要求肖某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97279.11元。

虽说已经起诉到了法院,但温某还是犯了难,自己伤势较重,这病床一躺就是多半年,不但没有了收入,家中又面临着巨额花销。想到一打官司,动辄数月时间,中间又有漫长的司法鉴定期间和数千元的鉴定费花销,温某不禁被厚重的愁云所笼罩。

承办案件的邑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的法官似乎看穿了原告温某的忧愁。在对原告提交的用于司法鉴定的证据进行质证后,法官发现温某提交的证据充分完善,而且诉讼请求清楚合理,便开始做被告肖某及其保险公司的工作,看能不能省去司法鉴定的程序,直接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就温某的伤残等级等意见相对一致,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终于就原告温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省去了数月的鉴定时间和额外的鉴定费花销。过了9天,温某便如数拿到了自己的赔偿款。拿到赔偿款那一刻,温某脸上不见了往日的愁云,更多的是对案件高效办理和减少诉累的满意。

小法锦囊:(Tips

本案中温某的损失在邑区法院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很快得到了赔偿,其中的关键就在于省去了漫长的司法鉴定期间及鉴定费用,但并不是每个交通事故案子都能省去鉴定环节快速地处理,这需要事故伤者提前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

1.损失数额要算好。事故伤者要将自己的每一项花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合理的计算标准列明。

2.证据材料细准备。要将自己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等相关材料及误工、护理等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准备齐全。

3.伤情等级详咨询。事先可以在专业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充分的咨询,将自己的伤情状况如实陈述,做到心中有数。

4.到了法庭和为贵。到了法庭,切莫和保险公司进行无谓的争吵,而应当“以和为贵”、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亲们,这就是小法的一点小提示,你们Get到了吗?(撰稿: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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