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法院:瘾君子以贩养吸 多次贩毒被判刑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0 16:37:30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张磊、王强、何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年、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11月初被告人张磊在三原县一宾馆内以300元每克的价格向王强贩卖冰毒5克。当月15,被告人王强通过何新介绍在三原县一公路边,向王军贩卖200元的冰毒0.3克。19,被告人王强在三原县将200元冰毒0.3克交予何新,后何新将冰毒交予王军。19日、20日三原县公安局干警分别将被告人王强、张磊抓获,现场从其张磊上查获毒品疑似物1包,计6.03克、从王强身上查获毒品疑似物5包,计2.45克。

另查明,20161119,何新打电话发信息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王强约至三原县一客栈房内,协助公安机关将王强成功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磊、王强、何新知是毒品而向吸毒人员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三原法院:徐微娜)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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