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释法析理调撤结案 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2 19:41:31 阅读量:

82日上午,咸阳中院行政庭法官调撤执结了一起上诉人赵某某诉某国土资源局确认征地违法及赔偿纠纷上诉一案。

主审法官李为纲详细研究案件情况,多次冒酷暑前往三原县马额镇上诉人赵某某的家中及被征收土地现场,对复垦土地现场进行查看,并从法、理、情各角度向被征收林地的赵某某释法说法,引导上诉人合法合理申请诉求。同时积极搭建平台,让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与某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就征地补偿款数额积极协商,告知政府工作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帮助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政策内容,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并以案说法依法引导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今日上午,某国土资源局积极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现场给上诉人兑现了征地补偿款六万元。赵某某深表谢意,向法院申请撤回其上诉,撤回对某国土资源局的起诉。

 今年上半年,行政庭相继受理涉及征收复垦土地的案件5起,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积极就征地补偿款问题与政府搭建平台等方法,5起案件均以调撤的方式结案,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达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民告官”案件折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作为行政庭法官要时刻树立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理念,在办案过程中不断转变办案思维,创新办案方式,改进办案方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以案说法,积极引导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咸阳中院:候琳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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