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2 19:22:45 阅读量:
7月31日,烈日炎炎,陕西太白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来到王家堎镇板桥村,对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张某、董某进行回访。
董某于2016年10月起诉至太白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承办案件的李华法官了解到,张某与董某系“娃娃亲”,自1987年开始共同生活,至今已近30年,且生育有二子,长子已成家生子,双方自2015年以来,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矛盾不断,董某坚决要求离婚,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婚不离家”。
考虑到离婚后张某与董某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常接触在所难免,加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矛盾尖锐,最终虽然达成调解协议,但承办法官对结案后两位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一直十分惦记。
“你们俩现在关系如何?”“调解以后生产生活怎么样?”“生产生活上还有没有什么困难?”“最近有没有外出打工?”“爱心商店的经营状况如何?”“小儿子结婚了没有?”…
一进门,李华法官就与张某拉起了家常,言谈之中,无不流露出对张某、董某生产生活的关心。由于当天董某外出,家中只有张某一人,在详细了解了各方面的情况后,李华法官还为张某解答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疑惑,帮助张某疏导心理积怨,鼓励他要树立生活信心,积极面对遇到的一切困难,早日开始新的生活。
“没想到案子都结了这么久了,李法官还惦记着我们。”张某对李华法官的回访表示很意外,但也很感动,李华法官的回访让他心里有了一丝暖意,也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本次回访,是太白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大创新举措,通过回访,家事审判团队能及时了解案件处理后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一方面是对法院家事案件处理结果的稳固,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办案法官总结案件处理经验,为以后更好的处理家事纠纷提供帮助,使得家事审判团队能够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司法服务。(太白法院:张国栋、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