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陈村法庭:为地纷争虽小事倾力调解化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3 11:51:47 阅读量:

 2017630上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法院陈村法庭法官干警到灵化村对杨某诉杨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确定该案已圆满执行完毕,该庭法官才放下心来。

原、被告系长青镇灵化村二组村民,2015年秋,该组变更承包地,将原由被告某某耕种的位于灵化二组西坡1.08亩特地承包给原告杨某。2015年秋原告播种了小麦,2016年秋被告以分配给自己的承包土地亩数不够为由,重新耕种了该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承包地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2017420日开庭审理并调解后案子并无实质进展,当日下午主办法官王大为趁热打铁联系了灵化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在灵化村委会再次进行了调解。

调解初双方依然僵持不下,原告认为土地已经确权给自己,并且自己年迈的父亲为此牵心事经常失眠,健康严重受损,固态度极其坚决,被告也毫不退让认为自己的土地没有分够也是受害者,不愿意交出之前自己耕种的土地。经过法庭及村委会一个多小时的艰难调解,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被告同意于2017615日之前返还土地,原告也自愿放弃了自己主张的1000元的经济损失赔偿的要求。

夏收已经结束。30日上午,陈村法庭王大为庭长特地到灵化村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一进原告家,原告父亲就与王庭长握手言谢,称土地已经返还,后又去被告家叮嘱不要再为此事起任何纠纷,见事情顺利解决,大家心里的石头也总算落地。

“民事无小事”。基层法庭大多时候都是在解决琐碎的矛盾,但是认真对待每一个“小事”,是陈村法庭全体法官干警的做事态度,为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陈村法庭: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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