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法院:顺应司改做表率 院长办案常态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4 16:30:39 阅读量:

 

三原法院院长焦鹏任审判长主审办案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三原法院将院长办案常态化机制作为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524日上午9时,李某某盗窃罪一案在三原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院院长焦鹏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引出庭支持公诉,该案通过互联网进行了网上直播。

三原检察院检察长杨引出庭支持公诉

检方指控:201733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以借用电话为由进入三原县大庆路西十字泉水鱼庄内,店员杨某让其使用吧台座机,被告人打电话时趁人不备将吧台内一部vivox9手机盗取。后将该手机以1500元卖给大庆路vivo手机店店员张某某,赃款已挥霍。案发后,手机已追回退换失主,经鉴定:手机价值2518元;201733日晚22时许,被告人窜至三原县城隍庙小吃城,发现老曹家烤肉店内有一女顾客将背包放在凳子上,趁女顾客不备盗取该包并逃走,后被周围群众抓获,该包已当场退还失主,包内装有现金100元。

开庭前,焦鹏院长与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一同审阅了全部卷宗,细致研究案情,提前制定庭审方案,细化合议庭成员分工,力求全面详尽。庭审中,在法庭调查环节,焦鹏院长依法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等焦点问题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在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后,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各个环节层层相扣,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其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院领导带头办案、开示范庭已成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常态,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有利于院领导充分掌握当前审判工作的全新动态,同时也能给其他员额法官进行示范引导作用。而该案只是该院院长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持续落实院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通过院领导回归审判席,有效发挥院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作者:陕西三原法院  吕鑫  崔瑾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