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4 16:13:26 阅读量:
“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也需要水滴石穿的耐心,需要绳锯木断的坚持。回首这些年的民事审判工作,最有感触的当属民事调解,调解中解心结、调解中化矛盾、调解中止纷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木地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13年8月王某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又遭到盗窃,车窗玻璃被砸,车内价值5000余元的物品被偷。此事一出,王某愈发愤怒,想到自己按时向物业交纳停车费,物业竟如此不负责任,车内物品遭盗窃,木地板被泡,物业均不理不睬,王某遂决定“抗费”到底。
当我听到双方的阐述,事情的原委在我心中已了然,本案法律关系清晰,物业费应当清偿,所以我将第一步调解的重点集中在王某身上。我详细给他讲解法律知识,告诉他发生纠纷可以寻求多种途径救济,最直接的是与物业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物业费只会让矛盾不断激化,物业公司又不能说换就换,这样闹下去吃亏的还是自己。经过多次调解工作,王某终于松动了,他表示拖欠物业费也是没有办法,知道这件事情自己不占理,现在水电都被停了,生活也不方便,但是木地板损失和车辆被盗问题一直让他气不过,想要通过“抗费”的方式闹一闹,如果这次物业公司能够给出个态度,他就同意把物业费交了。在王某处得到突破后,我又找物业公司做工作,物业公司也同意在调解的基础上适当降低物业费,希望双方能够了结此事。对于王某的损失,物业公司同意进行协商,或者让王某走法律程序。当物业公司接过王某补缴的物业费,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成功被调解。
虽然这只是我处理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案件,但是民事调解的漫漫长路还需我们用心去求索。作为一名法官,解一个心结、理一起是非、化一桩恩怨,看似简单,却需要我们具备定纷止争的决心、水滴石穿的耐心与司法为民的责任心,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