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2 16:02:44 阅读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使全党风貌为之一新。近年来,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虽然有了新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细微化,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能发挥出强大的传统优势,党支部开展活动少、吸引力不足,发挥作用明显不足,党务工作者的党建知识亟待进一步提高和个别党员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应以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抓手,三位一体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工作。
一、强化思想建设,精神补钙,杜绝软骨病。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想信念是一个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从思想上建设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党的思想建设始终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带动其他方面建设的根本性建设,其实质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领导,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党的先进性。在我党的历史上,不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代都非常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强调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他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新时期基层法院如何做到党建不失位,党员不缺钙?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必须牢牢抓住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核心,必须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必须不断探索和创新思想建设的形式。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精神补钙。要坚持求实创新、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原则,增强思想理论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实践,科学设置思想理论建设内容,扎实生动地开展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弄清“入党为什么、执政干什么、身后留什么”,切实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
2、形式新颖。要采取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思想理论建设的形式,把灌输教育、典型教育、形象教育、对比教育、现场教育、与进党校培训、举办学习班、辅导讲座、党的生活会、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访问、电化教育等形式紧密结合起来。
3、载体丰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党报、党刊、党政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的作用,探索带规律性的东西,加大正面宣传,使互联网成为思想理论建设的新阵地。同时还要注意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教育学、美学等学科最新研究成果,提高思想理论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渗透力。
4、宣传交流。要及时总结推广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新鲜经验,宣传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讴歌他们献身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的事迹。要经常召开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分析会,增强思想理论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交流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经验和方法,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新途径、新路子。
二、深化组织建设,夯实堡垒,增强战斗力。
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其包括民主集中制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在我党的各个历史时期,历届党组织均十分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样非常重视党的组织建设。他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选人用人问题,强调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并具体阐述了用人标准。他要求“各级党委要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拥护,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
党的组织体系是依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基层法院要实现新时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必须始终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艰巨,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矛盾纠纷交替甚至叠加显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法官队伍,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战斗集体,着力保持和发展广大党员的先进性,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推动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硬化作风建设,凝心聚力,确保先进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作风建设是指端正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的工作。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命运,是党的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党的事业基业常青的保障。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风建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些作风鲜明地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尤为重视党的作风,他指出“党风问题的实质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教导广大党员“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改进党的作风,上任以来先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建国60多年的经验启示我们,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与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相连,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按照十八大的要求,采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清醒地正视和应对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面临的新考验、新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1、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建设的应有之意。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早在建国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向全党敲响了警钟:要警惕执政以后同群众疏远以至严重脱离群众的危险。建国以来党群关系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我们党对党群关系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将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群关系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给予了党群关系明确而深刻的表述:血肉联系。“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建国60多年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要经得起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断巩固和加强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反之,如果颠倒了党与人民的关系,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会失去执政之基,最终被人民和历史所抛弃。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就是活生生的例证。
2、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作风建设的价值所归。
60多年来,我们党正是靠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真抓实干,勤政为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有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才有了拨乱反正后的欣欣向荣;才有了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繁荣,历经磨难而不衰。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价值取向的外在表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作风建设,只有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目标和归旨,方向才会正确,效果才会显著。离开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党的作风建设也就失去了意义。
3、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
党的作风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时代内涵和不同的重点任务,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条不变的原则。党的优良作风实际上就是一个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核心的有机整体。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虽各有不同,但都把密切党群关系作为贯穿其中的主线,其共同点都是使党的一切活动都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永远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是广大党员如何学习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典型教材,学习了,就抓住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就为纠正其他种种不良作风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4、制度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保证。
加强制度建设是防止脱离群众的治本之策,这是对党长期执政积累的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早在1956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对错误必须采取分析的态度》一文中,就明确提出,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从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重新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实践中建立了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对于密切联系群众是行之有效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正朝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