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0 19:40:00 阅读量:
吴起法院 石景云
被告人通过物流运送假烟,下线收货后再汇款给被告人。4月7日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小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13 年12 月份一天,王大丽通过刘国理的介绍认识了姬付福(以上三人已判刑),后王大丽与姬付福二人商量以贩卖假烟来获利。后姬付福联系了被告人张小虎将王大丽需要的假烟从广州通过货运物流发给王大丽,后王大丽本人或刘国理将烟款汇给姬付福所提供的银行卡内,姬付福在上述每次汇款到账后,当天提现并扣除自已的利润,之后再转账给被告人张小虎提供的银行卡。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的11月15日汇款共计71.75万元;2014年5月7日至2015年11月4日汇款共计99.3万元,以上共计171.05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小虎以营利为目的,明知假冒伪劣的卷烟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7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