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01 22:31:1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佛坪县人民法院 梁群峰)为进一步推进法院系统审判队伍建设,探索符合山区法院司法规律的审判运行模式,根据省市法院司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3月28日,佛坪县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审判执行团队运行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组建了由该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为“团长”的民事、刑事、执行等共五大审判团队,将改变原有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有助于实现司法资源和审判力量的优化配置,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该院迈向“司法高铁”时代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该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采用以员额法官为主力,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成员的组建办法,从而构建出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模式。据悉该院第一团队主要审理交通事故、旅游巡回法庭及重大、复杂、疑难杂案件,第二团队主要审理大河坝、陈家坝、石墩河三镇民商事案件,第三审判团队主要审理刑事、行政、发回重审案件,第四审判团队主要大河坝、陈家坝、石墩河三镇以外的民商事案件,第五团队为执行团队,主要审理全院执行案件。
据悉,该院审判团队的组建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模式,各团队为一办案组,根据需要可夸团队办案,所办案归入所在团队。审判团队组建后,员额制法官独任审理的,由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须经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签发。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未入额法官和独任审案,也可组成合议庭审案,其主办的案件由合议庭员额法官签发,如无员额法官参加的,按照所属庭室庭长审签。
该院还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制定了《标准案折算办法》,根据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度折算标准数量,确保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提高办案效率和带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该院还研究制定了办案奖惩机制实施办法,为每位办案法官规定了年办案基数,对年度考核未完成办案基础数的法官进行罚款,对超额完成办案数量的法官给予奖励政策,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该院审判团队的组建,是在司法改革进程中迈出的重要的一步,将促进法院审判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强有力的加快办案节奏,推动案件质效的全面提升,有效推动该院审判执行工作 阔步迈进“高铁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