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01 06:10:01 阅读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但原告杜双双与被告张朝阳却为相邻排水问题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导致原告身体受到损害。近日,城固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原、被告之间因排水问题所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一案,由被告张朝阳向原告杜双双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626元。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毗邻而住,因相邻排水问题,双方商量未果后发生纠纷,原告与被告及其被告的父母发生撕扯的过程中,被告张朝阳用铁锨击打原告杜双双的头部,造成原告头部挫伤,后原告住院治疗。原告于2017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18933.5元。
本案双方是因相邻排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以促进邻里和睦、修复邻里感情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细致的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上述调解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陕西城固县人民法院 张灏 党泽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