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7 16:24:37 阅读量:
2017年3月16日早,陈煜来到西安市阎良法院,将一面写着“仗法律之剑,暖弱者之心”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里,激动地说道:“法官同志,太感谢你了,你的善心和责任心帮助了我,让我看到生活的希望!”
陈煜和赵栋都是离异老人,2010年,这对70多岁的的老人经人介绍相识后开始共同生活,并于2011年7月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姻初期,两人感情尚好,然而,到了2016年2月,双方因多次发生矛盾后形同陌路。并因扶养费僵持不下,陈煜诉至阎良法院。经判决,赵栋应自2016年2月起每月给付陈煜500元的扶养费。判决生效后,因赵栋拒不履行,陈煜于2017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至阎良法院后,正值年关时节,接到案子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栋沟通无果。执行法官在向申请人陈煜交谈中得知其的儿子是残疾人,两人都无生活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而赵栋是某研究院退休职工,每月有固定退休金。于是,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赵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对其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执行案件期间,陈煜的眼疾愈发严重,亟需治疗,每每说到自己的生活和身体,陈煜都潸然泪下,执行法官见此情景便自掏腰包给其500元让先把病看好。
在冻结账户的第二天,赵栋一大早便赶到法院主动履行全部案款5525元。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歉意,承诺会按生效判决履行其扶养义务。办案法官随即通知陈煜前来领取扶养费。拿到案款的陈煜喜极而泣:“要不是法官们秉公执法,我也不会这么快拿到钱。”
(上述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阎良法院:李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