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6 01:34:32 阅读量:
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优化法院职权配置、完善审判组织,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对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有效强化了审委会在审判工作中的宏观管理、战略决策和监督指导职能,为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办理案件提效保质的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着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功能,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决策、审判管理、监督指导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作用,澄城法院对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审委会的职责,将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案件及已形成或有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等十一类案件列入审委会研讨案件的范围。严格按照“谁履职,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凡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个案,案件事实部分由合议庭负责。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个案,因同意合议庭意见导致错案的,由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共同承担责任;因全部变更合议庭意见导致错案的,由审判委员会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因同意或变更合议庭意见导致出现错案的,应当由同意或变更合议庭意见的委员共同承担责任。同时,结合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的范围,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下放规定》,明确规定,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裁判文书由独任审理法官或合议庭法官签名后报院长、分管副院长签发外,院长、副院长已不再签发非本人主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将相当部分的法律文书签发权下放到独任法官或审判长,向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符合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迈进。
该院积极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考评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在专业能力、审理案件、发表意见质量、发表调研文章、廉洁自律、出席会议情况等方面的考核。要求审委会委员廉洁为官,公正处事,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在坚定政治方向、精通审判业务、强化作风养成等方面全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该院审判委员会注重发挥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能,抓好整体工作的决策指导和重大事项的检查督促,通过听取和研究业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审判管理部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及时查找困扰和影响当前审判工作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找出破解应对之策,并有针对性地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凡是涉及审判工作全局的重大工作部署、安排,都要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检查督促。同时,注重发挥审判管理战略决策作用,认真开展审判动态监控、分析、调整等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完善,通过加强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提高合议庭汇报案件质量、落实院庭长办案措施、注重总结推广审判经验、拓展审判管理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汇集法官集体智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抵制不正当外界干预,确保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澄城县人民法院 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