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武侯法庭:司法为民唱新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4 23:33:38 阅读量:

  勉县法院武侯法庭,位于闻名于世的天下第一武侯祠----勉县武侯祠附近。

古阳平关、马超墓等三国遗迹,充满浓郁三国文化的诸葛古镇,处处讲述着那金戈铁马、旌旗猎猎的三国故事。

历史的风烟虽然散去,但今天的古镇却吟唱着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新歌。

 

   责任心  让平安和谐不是一句口号

张大刚是一位居住在勉县新铺山区的青年。因居住环境恶劣,家庭经济较差,性格倔强的他,经人介绍招赘到邻村的李小翠家。

婚后张大刚经常酗酒,与妻子和家人矛盾不断。2014年李小翠向法庭起诉离婚,张大刚经法庭批评教育,表示愿意改正缺点与媳妇和好。李小翠原谅了丈夫,夫妻和好。

回家不久,张大刚旧病复发,经常借酒与李小翠发生纠纷。为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201510月,李小翠再次向武侯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面对妻子的第二次离婚诉讼,性格孤僻倔强的张大刚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法庭判决离婚,将发生重大事件。

一面是渴望摆脱痛苦婚姻枷锁的李小翠无助的眼神,一面是张大刚破罐破摔的牛角尖思想。

此案决不能草率判决,一判了之。只有耐心解开当事人心结,才能彻底化解矛盾,才能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否则普通家庭纠纷可能酿成重大刑事案件。主审法官王建军暗下决心。

他先后多次与张大刚拉家常式的谈心,了解他的真实想法。看到法官没有高高在上的冷漠,而是平等和善的暖心谈话。张大刚慢慢放松了与法庭、法官的对立情绪。

他说自己也知道婚姻和好无望了,关键是自己老家太穷,家里还有年迈的老母亲。入赘上门辛苦了几年现在离婚回到家一无所有,怕法庭在财产处理上不公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空话。法庭也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王建军法官的表态让张大刚心里的担心少许了许多。

经过法庭调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调解张大刚与李小翠达成了离婚协议,张大刚除了分得了应得的婚后共同财产外,李小翠还自愿一次性支付张大刚生活困难帮助费5000元。

为完全化解矛盾,法庭敦促李小翠尽快将执行款交付法庭,并决定将案款送到张大刚手中,再做一次谈心,让他彻底放弃报复李小翠的违法念头。

法官爬山涉水,步行十几里山路,来到了张大刚位于新铺深山中的老家,送上了赔偿款。

当张大刚和母亲看到送执行款到家的法官十分感动,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使得他们长久以来的婚姻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法官又趁热打铁,向他们宣讲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不冷静莽撞违法,自己半生毁了,老母亲怎么办?入心入理的法律宣讲让张大刚心服口服,表示一定会遵守法庭处理,不再纠缠原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法官来说,这可能是职业生涯中的普通一案。对当事人来说,此案能否顺利处理,可能影响自己和家庭的一生。

正是民事审判法官们在婚姻家庭等家事纠纷中的爱心、耐心、热心,让受损的细胞没有演变成吞噬社会健康的“癌细胞”。

法官的责任心和担当,让平安和谐不是一句口号。 

    多想办法,让群众少跑路也能解决问题   

 山东姑娘刘小平与勉县小伙周大川,2005年在天津打工时,相识相恋。2006年两人在刘小平老家山东阳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继续在外打工。

2012年,刘小平带着5岁的孩子同丈夫一起回到了勉县居住。不同的饮食和生活习惯,让刘小平和丈夫及家人不断产生矛盾。

2013年与家人发生纠纷后,刘小平带着孩子回到了山东老家。

此后周大川多次联系,想挽回破裂的婚姻,但刘小平坚决不同意。

2015年,周大川起诉法庭要求与刘小平离婚。

接到法庭的传票后,远在山东的周小平愁上心头。自从回到山东娘家后,由于没有固定收入,加之还要照顾孩子,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自己若到勉县应诉、调解、开庭审理,孩子照顾不到不说,就连往来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因为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当事人一方如果不到庭陈述,将对案件的审理造成的很大的不便:既难以查清婚姻现状,又难以质证对方证据。

法官虽然能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但没有书面证据证实通话人的真实身份,更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在了解到刘小平的困难处境后,经过缜密的思考,武侯法庭办案法官决定用公证文书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难题。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后,法官建议刘小平:可以到当地阳信县公证处对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答辩意见进行公证,并将公证文书邮寄回武侯法庭。这样省去了被告往返的花费,法官也能核实文书的真实性。

刘小平根据法官的提示,办理了公证文书,并将结婚证复印邮寄回武侯法庭。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的一致意见,制作了调解协议,由原告周小川签名后邮寄给刘小平签字确认。刘小平又将签字的协议邮寄回武侯法庭,法官根据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至此,这起原、被告相隔千里且难以谋面的离婚诉讼终于圆满解决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办案方式的创新、细致缜密的思考,武侯法庭的法官用行动践行者司法为民的承诺。 

    司法引领  让良好道德风尚成为自觉

              

 勉县新铺镇的张玉江与茶店镇的龚兴发是朋友。

 2013510,龚兴发承包了本村一片山林,间伐后承包给张玉江锯成板材。

515,龚兴发为答谢伐木的工人和张玉江,邀请大家一起吃饭。就餐期间,6位伐木工人和龚兴发、张玉江均有适量饮酒过程,但并未劝酒。

当日傍晚11时许,下起了小雨,张玉江不顾他人劝阻,执意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因天黑,下雨,路滑,撞上路边石墩,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

张玉江被路人送至勉县医院救治,诊断为脊髓损伤,高位截瘫。张玉江住院治疗125天,花费医疗费7.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       

张玉江出院后与龚兴发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张玉江因自身原因造成此事故,他人没有责任;龚兴发同意与当日一起就餐的伐木工人共同补偿张玉江2万元。但事后龚兴发反悔协议,不愿赔偿。

但张玉江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龚兴发等人诉至法庭。

此案很有典型意义,法庭邀请茶店茶店镇司法所、茶店镇七里沟村调解委员会、新铺镇铜钱坝村调解委员共同参与,在茶店镇现场调解处理。

法官从民事协议的诚实信用到共同饮酒参与人的责任承担等法律规定一一讲起。通过各方释法律、明事理、叙乡情,龚兴发念及以往情谊,愿在前期承诺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补偿。此案现场调解履行,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

此案的处理,让旁听的群众深受教育,做人要讲诚信,共同饮酒要节制成为大家的共识。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陕西省勉县法院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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