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07 16:38:06 阅读量:
在《资治通鉴-唐纪》中有一个事件很小,只用区区98个字的描述了皇后妹夫与御史大夫之间的故事,却折射出了一个现代人都值得思考的问题,殴打公务人员真的只是殴打公务人员本身吗?
一、事件起因
唐开元三年,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长孙昕,一个深受皇帝宠爱皇亲国戚,因为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与御史大夫李杰发生矛盾。也许是身为皇亲的长孙昕觉得和李杰这样的人发生纠纷不教训一下他,自己很没面子,心里不畅快,于是心里埋下了殴打李杰的种子。
二、合伙殴打
唐开元四年,春天到了,长安城的花也开满了大街小巷,埋在地里的种子也开始破土而出,在李杰心里的那颗种子也准备行动了。打人只有亲自动手才能过瘾罢,这大概是李杰当时的想法,但自己一个人打不过怎么办,一个坑妹夫的念头出现了,他邀请妹夫杨仙玉一起参与行动。就这样他们在李杰经过的里巷蹲点,坐等李杰上门。毫无意外,李杰被二人殴打一顿,鼻青脸肿,披头散发。李杰还手了吗?史书上没记录。
三、上表自诉
李杰选择了上表自诉,其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身体发肤是爹妈给的,不能随意毁坏,今天被打成这样,虽然很痛,如果只是这样,宝宝只是身体苦,但是现在官帽被凌辱了,这是他们在侮辱国家啊。
四、处理结果
唐玄宗知情后,非常愤怒,皇帝不高兴,后果很严重。皇帝为什么不高兴,史书没记录。皇帝命令在朝堂上将李杰仗杀,向朝廷百官谢罪。事件到此结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皇帝专门下敕书安慰李杰,其大意为李杰等人虽然已经处以极刑,但不足以谢罪,你要坚持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秉性,不要因为这些凶人而改变自己的初衷,即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陕西长武法院 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