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法检“两长”同开新春第一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03 17:44:53 阅读量: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2月3日)上午9时30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琳明担任审判长,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继涛运输毒品一案,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琪荣出庭支持公诉,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社区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同时庭审还进行了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16日,被告人王继涛在云南省保山市吞咽藏有毒品的54颗塑料胶囊。10月17日,被告人王继涛乘坐DJ5660次航班由大理将该毒品运到西安。当日17时许,航班抵达后,公安人员将被告人王继涛抓获。后在公安机关监控下,被告人王继涛将体内藏有毒品的54颗塑料胶囊排出(经鉴定,共计净重309.9629克,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45%)。经合议庭评议,认定被告人王继涛犯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被告人王继涛当庭表示服判。

据悉,随着西安市两级法院纷纷启动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员额法官办案,特别是院长办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全市法院院长同开新春第一庭”活动的一部分,此次碑林区法检“两长”同开新春第一庭正是为了通过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提升审判质效,有效化解审判压力,同时不断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全院各项工作不断追赶超越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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