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法院开庭审理八子难养一母 一纸判决定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8 15:29:10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李定银)“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亲情总是贯穿着生命的始终。20161130日,镇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2016年9月18日,89岁的原告张双玉(化名)将其八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老人与丈夫建国初结婚后,共生育五子三女,含辛茹苦将子女们抚养成人。2000年前夫妻跟随五子刘文(化名)共同生活。2000年农历腊月丈夫去世后,三子刘明(化名)赡养原告至今,期间刘忠(化名)、刘松(化名)分别多少不等的向原告支付赡养费,其余被告由于路途较远,在老人生日、逢年过节时均购买礼物前往看望。现原告年近九旬,生活不能自理,诉至法院。

经庭前调查了解,老人的两个女儿远嫁他乡,两个儿子属低保人员,其他子女也各有不同程度的困难,了解完实际情况后,办案法官采用巡回办案方式通知原被告就地开庭。审理中,法官对其他五子一女进行了多次说服教育并组织调解,但是他们均表示不愿照顾老人日常生活起居,只是同意拿出赡养费。调解无果后,办案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各赡养人的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判决,确定由其三子负责照顾老人日常生活起居,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帮助老人解决了衣食之忧。

    判决做出后,所有子女均未提起上诉,该起赡养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