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4 10:19:17 阅读量:
11月23日,陕西紫阳蒿坪,今冬第一场雪使气温骤降,天气异常寒冷,但在蒿坪镇双新村八组村民孟国庆的家中,紫阳法院法官的温暖举动却让他感到暖意融融。
今年2月,他和妻子乘坐卢全国的货车从洞河镇前往县城方向,途中,车辆因左后轮爆胎侧翻入路外砍下,造成夫妻二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司机将夫妻二人送往市中心医院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2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并经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被告均以已将原告伤治好为由拒绝赔偿其他费用。夫妻二人先后将司机卢全国诉至紫阳法院蒿坪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各项费用10.21795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两案系同一被告且原告受伤后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家中开庭并合并审理。开庭前,原、被告态度坚决,寸步不让,双方当事人仍然分歧很大,情绪激动,主审法官伍贤畅努力寻求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庭审中,法官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经过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4.5万元。当法官离开时,夫妻二人紧握伍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落下了感激的泪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图文/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