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诉离婚 阎良法院调解挽危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0 13:47:54 阅读量:

    吕明是西安市阎良区一家央企的技术研究员,其妻子黄丽是当地一家酒店的管理人员。两人为高中同学,2005年大学毕业后两人相恋,2008年登记结婚,2012年生下儿子吕朝,在此之前两人的生活和睦而幸福。儿子出生后,因夫妻俩没有时间照料,也希望能节省点保姆费,吕明将母亲从老家接来照料孩子,与吕明夫妇共同生活。

一日下班回家后,吕明发现母亲在房间偷偷哭泣,才知道正在坐月子的妻子与母亲发生了争执,而且母亲此前已经多次独自哭泣,吕明于是与黄丽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亲朋的劝说下,矛盾未被激化。到了2014年的一天,黄丽下班后玩手机,未料理家务,婆婆与黄丽再次发生争执,吕明知晓后与黄丽争吵,并动手打了黄丽一耳光。黄丽于是同吕明开始分居长达多半年,直至吕明多次道歉后,黄丽才回家继续生活。20168月,双方因给吕明父母在老家购置住房问题再次产生矛盾,这次吕明将黄丽起诉到了阎良法院,要求与黄丽离婚。

在开庭审理时,吕明将共同生活中对黄丽的怨言和盘托出,而黄丽则表示,吕明母亲当时一个人哭泣是因为老人从家乡来到阎良后,难以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时常感到孤独,她也曾多次劝解,同时老人对儿子夫妇的诸多生活习惯也难以接受,有时黄丽下班回家后感觉劳累,想休息一会再干家务,但婆婆认为黄丽爱玩手机,懒于家务,而吕明也未从中起到沟通调和的作用,导致矛盾不断激化。在了解了吕明和黄丽的矛盾所在后,承办法官尝试调解化解两人的纠纷。经过与原、被告双方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各方的想法后,承办法官尝试向吕明提出另外租房给其母亲居住,方便照顾孩子的同时,也给妻子和母亲差异的生活方式留出缓和的空间。虽然让母亲在外居住从心理上讲有些“怠慢”,但却能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家人各自的生活习惯,避免因日常的小矛盾导致家庭破裂,同时要及时与老人沟通,从心理上帮助母亲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在经历多次调解、商议后,吕明决定接受这个方案,黄丽也表示将妥善考虑给公公、公婆在老家购置住房。夫妻俩也在互相沟通、反思后,表示要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吕明便向阎良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陕西阎良法院;何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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