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工作会议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5 13:41:57 阅读量:

 2016年10月22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班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1-9月份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总结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就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及行为规范进行了专项培训,对后续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民利主持会议,并就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该院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2015年5月,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雁塔区法院扎实开展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与参审机制、管理保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1-9月份,该院173名人民陪审员累计出勤7455天次,共计参审案件4936件,占已结案件的56.2%,案件一审陪审率达到了93.6%。为适应人民陪审员队伍壮大对参审工作与队伍管理的新要求,该院今年9月份制定了新的管理改进举措。为使全体人民陪审员深入了解人民陪审与队伍管理改革新要求,该院举办此次人民陪审工作会议。

 

    刘民利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由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行使审判权力的基本司法诉讼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既体现了司法形式公正,又使更多群众通过这项制度真正了解了法院工作,宣传了法院工作,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得到了树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社会守法、依法意识不断增强,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与群众基础。

 

    刘民利副院长最后给全体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陪审工作,坚决落实好人民陪审制度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克服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认真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充分发挥个人所长,充分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做出积极贡献;二是要积极熟悉法律业务,做到学习“日常化”、自觉化,不断增强个人法律业务素养与司法能力,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工作质量;三是要牢记法官行为准则,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纪律,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规范与律师、当事人的交往,公平、慎重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始终以法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四是要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成效,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我院了解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情况,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更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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