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7 15:18:16 阅读量:
9月13日,由执行一庭提请,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西安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李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展开大执行行动。本次大执行得到我院执行局的高度重视,要求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及我院法警队全员出动,同时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直属大队、雁塔及莲湖法院法警大队50余名法警支援我庭此次大执行。此外,还邀请区人大代表及电视台到场监督,并要求区急救中心进行协助。
此次大执行涉及的案件是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2012年,李某在西安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位于长安区石砭峪水库管理处的土地上建造13间简易房,用于经营农家乐。该案经我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要求李某拆除在西安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地上的建筑物。判决生效后,西安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主审法官于2015年3月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了拆除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拆除。主审法官制作详细的执行方案,经上报执行局和院党组,决定强制执行该案。 9月13日上午9点整,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官、全体法警共80余人集中前往执行现场。到达执行现场,首先将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劝离了无关人员,维持了执行现场的秩序。接着,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下,对被拆建筑物内的物件进行了清理,之后,开始对被拆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整个强制拆除过程持续了10个多小时,全体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使得此次大执行圆满完成,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对被执行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此次大执行有着深远的意义,面对执行难的困境,我院能够集中全院执行力量,切实为申请执行人解决执行的难题,使得当事人在该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渗透在每一个执行步骤和行动中,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只有集中力量,才能打好执行这场攻坚战。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