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7 15:07:31 阅读量:
赌徒欠下赌债,心有不甘,遂诈骗他人钱财。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人李强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十四年。
2013年4月,李强因欠赌债,便想“弄”点钱,其见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便利用父母着急给子女找工作的心思实施诈骗。李强虚构其能通过花钱跑关系的方式安排他人进入西飞公司工作的事实,并向其同事史某、王某等人散布该虚假消息,要求其同事向其介绍想进入西飞公司工作的人,安排男职工需要8万元,安排女职工需要10万元。为获取被害人的信任,李强伪造西飞公司的劳动合同书,并私刻西飞公司劳动合同专用章、分厂厂长的私人印章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收取被害人钱财并为被害人出具收条,承诺最多六个月内为被害人办好工作,若办不成,将退回所收钱财。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强通过此种方式,实施诈骗,多次骗取40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06.5万元,后退还被害人5万元,余款已挥霍,至今无法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的方式,多次诈骗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强多次诈骗多人钱财,致使巨款无法归还,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十四年。
在此,办案法官提醒家长朋友,为子女找工作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莫要听信朋友的“关系硬”,莫要认为托关系花钱搞“协调”就能逾规办事,此心理恰恰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