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洋县法院:院长亲自把案办 群众干警齐点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7 14:12:21 阅读量:

 (洋县法院 梁轩 苏瑞)

    725日下午,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苏某某、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庭审通过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被告人苏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合伙盗窃作案13起,盗窃他人耕牛14头,其中盗窃既遂12起、未遂1起,盗窃价值91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庭审事实和法律规定,合议庭当庭宣判,均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五年。

    由于此案关系到十余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庭审前,黄院长作为本案的审判长认真研究了案情,梳理庭审提纲;庭审中,黄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旁听席上,有不少年轻法官前来观摩。

     黄院长表示,希望通过自己带头审理、开展庭审直播,给全院的法官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庭审的进一步规范、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让法官职业化改革落到实处。
     
去年以来,黄涛院长为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办案制度,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审判质量;他多次选取与民生密切相关并影响到社会安宁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由具有较强业务知识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并逐渐实现办案常态化,是院长、庭长办案理念的真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走上审判台亲自审理案件,引导了更多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向审判一线集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对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这也是适应司法改革形势需要,展示司法改革成果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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