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15 17:14:35 阅读量:
汉中勉县法院 任雯雯
“未来的路还很长,你要好好生活。”在看到法官写下的这行字时,聋哑人王某止不住流下了感激的泪水。2016年7月14日,勉县法院褒联法庭采取纸上调解的方法,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某(聋哑人)与被告刘某(正常人)于2007年年底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后,同年7月23日生育一女。原告因身体残疾与被告草草结婚,婚后沟通困难,原被告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影响共同生活,原告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护,最终导致夫妻关系失和。
面对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法官在了解到原告上过聋哑学校,认识字也会书写的情况下,决定用书面交流,力争调解结案。
调解中,因孩子抚养问题双方一直互不让步,让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与原被告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纸上对话,又和原告的家人及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在法官及原被告亲友的努力下,原告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并由原告的姐姐替原告一次性支付19800元的抚养费,原告每月享有一次探望孩子的权利。该案圆满结束,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及其亲友的见证下在调解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