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诗和远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23 19:41:06 阅读量: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每当听到许巍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这首歌时,不禁感慨万千。

参加工作后,心中还激荡着法治的理想,“公平、正义、平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心中的“诗和远方的田野”。

费孝通《乡土中国》一书中对于什么是礼俗社会,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等问题讲得很透彻。其中《无讼》里面指出了司法的平等观念与原先乡村的礼俗规矩相互冲突,他们的准则被法律所取代,乡村的人还未能深刻理解。因此在实际执行中不仅要注重工作方法方式,更要进行法制宣传,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到法院工作后,一直从事执行工作。记得有个申请执行人是年近八旬的老大爷,被执行人属于无可供执行财产,亦无偿还能力的人,因此执行遇到了困难。经过村上调解多次,我们去被执行人家里多次依然没有结果。大爷腿脚不便,但每周一和周五必打次电话询问,每周必亲自来一趟法院。他和我的爷爷年龄一般,我理解他从家里到法院路上的辛苦,理解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不易,每次我都认真接待,详细分析问题所在,讲明事实情况,但每次看着老大爷失望而回,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类似这样的案件自己穷尽了努力却没能执行回来,每每为此都大伤脑筋,也也许就是眼前的“苟且”吧。

每当经过努力,顺利把案件实结,虽然过程坚辛,但心里会满心的愉悦和幸福。这不仅完成了工作,而且实现了自我的价值,法院没有给当事人打法律白条,坚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

当我们每一名法官致力于“眼前的苟且”,并不断的努力办案,那么我们离自己心中的“诗和远方的田野”会越来越近。

(陕西周至法院 车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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