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0 20:31:39 阅读量:
每一个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心中都有一个“法官梦”。在这个梦中,笔者无数次梦见自己身穿法官袍,仔细聆听当事人双方陈词,闭庭时敲击法槌庄严地向当事人宣告判决......小时候就爱凡事讲个“清楚、证据确凿”的笔者在高考志愿时毅然的选择了和这个“爱好”相近的专业——法学。学习过程中,逐渐树立了一个“法官梦”,并一直为之努力着。去年,我如愿进入法院,成为了万千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虽说也曾做着“法官梦”,但就实践中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却是没有系统的形成认识。时光荏苒,在法院工作已有半年,但一直在政工部门,未接触过实际的案件,总感觉无法准确描绘出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但世事总有机缘巧合,正值陕西高院组织全省2015年法院新招录人员的集中培训,在培训时,大部分都是来自全省各地法院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他们在实际过程中跟着老法官已经接触了一些案件,形成了自己对于如何做好一名书记员、法官一些看法。在省高院的各位法官前辈的传授知识过程中,在与各地法院的同仁(同学)的交流过程中,笔者脑中逐渐回忆起在法院所见、所闻的老法官们那些做法:耐心同每一个或怒气冲冲、或愤懑不已,或伤心无奈的当事人沟通,细致、细心劝解;不辞辛苦的进行调查取证和执行工作......对“合格法官”的标准及品德逐渐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德。合格的法官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关于德与才曾有这样一段描述:“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寓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笔者认为,要想当一名合格的法官,德行应放在首位,这对于实现审判案件的公平正义有着最为关键的影响。首先要有忠诚于党、人民、法律的忠诚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的政治品德。还要有实现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英国丹宁勋爵曾说:“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法官职业道德品行的核心,首先是公正。”始终秉承着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准则,法官在其审判执行工作及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实现公正为核心,是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公正审判机关基本的职能属性要求。法官审判案件不是经验和技巧的单调重复,每一次审判都倾注着法官的人文热情、道德关怀和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这样的德行。
才。扎实的专业积累、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娴熟的审判技巧也应是一个合格法官的必备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固然是成为合格的法官基础,但并不止于此。法官与律师、检察官的区别在于其永远要保持着中立地位以及法律判断的更具专业水准。习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中要求法院:“努力让每一名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法院的工作要求,同样是对每一个法官的要求。合格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会始终秉持公正之心,胸怀平民情怀,适用正确的法律条文,有序的控制庭审现场,并制作具有展现整个案件过程,统一事理、法理情理的司法文书。在当事人、律师、检察官等各方在各自提出观点、理由的前提下,做出更专业、更靠近法律原意的判断,既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案件审理过程及结果的公平正义,又让社会公众从知晓的案件中了解法院工作、肯定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
作风。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廉洁的司法作风同样很重要。英国大法官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清正在德,廉洁在志。所谓“正事先正人,正人先正己”,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如果不廉洁,那又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呢。因此,合格的法官必定是秉持公正之魂,高悬手中正义天平,解纷止争,案结事了,始终绷紧廉洁之弦,从小事做起。我的一位同事便是这样坚持的,因寄送法律文书等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寄送的,但因不方便,大部分当事人会选择留给办案法官邮寄费请法官帮忙代寄,有时会有留多的情况,而我这位同事每次都会很认真的将一名当事人邮寄费用进行一个清单整理,在案件结束的时候如果有剩余的邮寄费用,会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及时返还给当事人。她一直坚持着,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可以让当事人看到法院的清廉和公正的工作作风,始终为自己和法院树立着良好的司法公信力。
沟通。对于合格的法官来说,审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法律宣传中与群众、日常工作中与同事保持一个良好的沟通也同样重要。良好的沟通对于双方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关系十分有益。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以对当事人多一点关爱、多一点理解的心态去交流,告诉当事人法律是怎么看待这些事情的,沟通劝解,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建立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老百姓对司法公正以及对法律的认识和感受绝不是来自理论家闭门造车的论证,而是来源于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实践,同他们多交流,以“看得见、看得懂”的方式实现正义,才能让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在法律宣传中要提前做好功课,了解本地群众最迫切、最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提前调查,掌握本地群众最易应发矛盾的法律关系,宣传过程中要尽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做到宣传确有实效,每一次宣传、与群众沟通的过程都是本地群众法律知识水平上升的过程,通过每一次良好的沟通,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既对于审判案件有着良好的帮助,又对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
顺应时代要求。法官不仅要知道法律的技巧,还要有广泛的文化眼光,了解社会知识,始终忠实司法独立的原则,维护法律的要求,顺应时代的要求。众所周知,司法改革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人民陪审员制、“法官员额制”的改革,未来社会对法院工作的期待更高,法院对进入法官队伍的要求会更高、更严。尤其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案子越来越多,具体的审判事务也将越来越多。面对着那些或满是期待或满腹怨怼的当事人,也许“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也只能是最基本的要求,而无论案情如何,当事人地位如何,始终如一的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人民性和廉洁性才最难能可贵。诚然,在当法官之前,大多数的人都会经历一个长期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时期,或是“员额制”法官改革之际,这个时间会更久。但正是这样,我们为成为一个合格法官的积累会更久,所谓厚积而薄发,只要将法官这项事业当成人生的目标,对自己职业的高贵性和艰巨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思想准备,用公平公正的司法意识,引领自己审慎用好手中的审判权,不断积累法律专业知识,磨练法庭审判技巧,坚守司法廉洁,就定能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绩。
在本文结尾,借用国际司法培训组织主席、以色列最高法院大法官斯洛默.列文的话:“在所有国家,一个理想的法官的标准都是相似的,法官必须聪慧,有教养,融入社会,高效且执着的追求正义”。理想的法官标准如此,合格的法官标准亦如此。笔者虽目前仍是一名法官助理,但仍会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为理想,为己任,为奋斗目标,努力学习,不断奋进。也期望和每一个有“法官梦”的人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