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院网 时间:2015-12-30 17:49:50 阅读量: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27日上午,全国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代表在西安召开,与会代表还前往省法院现场观摩,听取了陕西法院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经验介绍,并观看了卫星定位系统的功能演示和录像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资产管理局、中直管理局有关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代表共计193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树业出席会议。
会上,省法院财务装备处处长尹富民代表陕西法院对与会代表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通过PPT、现场演示、录像片全方位汇报了陕西法院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公务车辆实施有效管控的工作情况,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陕西法院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法院要求,大力加强公车管理,创新管理手段,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强化对公车的有效管控,实现了公车使用管理的廉洁高效。《法制日报》、《法治周末》、《北京晨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陕西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陕西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车管理的做法相继进行了报道,并引发了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多家网站的评论、转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一是抓创新,转变观念。2013年初,新一届院党组班子组建后,院党组本着服务审判、服务基层的理念,下决心把公车管理纳入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车辆使用效能。阎庆文院长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信息化在公车管理方面的应用”。观念一新天地宽,院党组的决心进一步夯实了各级运用高科技手段管控车辆的思想基础,明确了加强公车管理是大势所趋,时不我待,是建设廉洁高效法院的重要途径。二是抓建设,完善设施。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3年以来,省高院筹资近500万元,先后为全省法院的2680台公务车辆全部安装了卫星定位设备,对车辆实施全程监控。201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省法院公务车辆减少为1258辆。为保证车辆数量减少但工作不误,陕西法院强化对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对无故不安装的车辆,通过不予审验的方式实施强制性安装,使所有公车全部套上了安全管理的“紧箍咒”。三是抓运用,促进廉洁。充分发挥系统对公车管控三大功能,即利用系统支持对所有公车实时位置、行驶状态进行定位监控及历史轨迹回放功能,有效管控车辆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利用系统的支持超速报警、紧急报警、越界报警、防破坏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报警功能,使之成为车辆管理部门掌握千里之外每辆公车一举一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利用系统支持不同层级的监控中心对权限范围内所有车辆实施遥控断电断油功能,达到对车辆的实时制动效果。四是抓管理,提高效能。成立了法院系统公车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陕西省法院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陕西省法院警车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的层级职能,较好解决了外出车辆难管理、行驶路线难控制、车辆信息难采集、行车安全难保障等问题, 2012年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前,全省法院车辆运行费共8614万元,2013年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后,全省法院车辆运行费降为7308万元,下降了1300余万元。五是抓督导,注重落实。每逢节假日前,坚持下发《关于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法院公车(除值班车辆外)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节日期间派出专人对全省法院公务车辆封存及运行情况实施重点抽查;对未在规定区域行驶且经车管干部警告后未及时返程的车辆,使用监控系统进行远程断电断油,限制其驾驶功能,堵塞了日常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