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5-12-18 10:36:12 阅读量:
12月4日,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少年法庭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决定将每周五定为“每周一课”的学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学习。刘仲屹副院长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张丽丽副庭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法律条文,着重对修正案九职业禁止的性质、适用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随后,学习了“时代楷模”严肃同志、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黄志丽以她的真情感动民心、温暖民心的事迹激励着同志们的工作热情。
刘仲屹副院长指出,希望少年法庭能将“每周一课”长期坚持,做到有计划、有系统、高质量、形式多样的学习,要通过“每周一课”促进工作、提升能力,成为每个同志学习、成长的平台,发扬光大。(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