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一缠访、闹访者因寻衅滋事获刑三年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7 14:17:01 阅读量:

 

12月3日,蓝田法院在对上访户马某缠访、闹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对其非法所得20000元予以追缴。
蓝田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马某2011年10月被王某等人殴打致伤,该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并在义务人履行义务及蓝田法院执行救助后,该案执行终结。但被告人马某仍以遗漏主犯等为由,前后到北京、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非正常上访、缠访,被北京公安部门多次训诫,被蓝田县公安局两次行政处罚。截止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马某先后到北京天安门等非访区非正常上访共计88次,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前非访区进行非正常上访共计13次。马某在京非正常上访期间,当地政府派工作人员进行劝返,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此外,马某在上访中,多次辱骂县委、镇政府工作人员,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蓝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多次在北京非访区等地非正常上访,经公安机关多次训诫、行政处罚仍不悔改,已经妨害了国家正常的信访制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告人马某在信访中随意辱骂他人,扰乱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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