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1 11:42:35 阅读量:
12月9日,未央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康晓纲带领全庭干警统一行动,在凤城一路某小区强制执行腾房。由于院领导重视,执行工作细致到位,该案在当天顺利完成,从而使这起历时三年的案件圆满划上句号。
该案起于张某申请执行与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该院查封被执行人位于凤城一路某小区房屋一套并进行评估、拍卖。2014年2月,买受人竞得该房,法院遂张贴限期迁出公告,并于2014年6月18日强制执行,但在执行中因受阻未完成。案外人郭某称其系该房承租人,以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法院执行行为错误为由提出异议,该院审查后于2015年9月9日驳回案外人异议,但其仍未配合腾交房屋。期间申请人及买受人多次反映要求执行,院领导对此也很关注,执行一庭成立专门的执行小组,周密部署,制定执行预案。鉴于此案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经传唤一直未到庭,小区物业公司也未配合执行,叶军副庭长便数次带人到物业公司释法明理,后该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在当天的执行过程中,从强制开锁到进入室内后的情况全程录像并进行拍照存卷,执行干警还邀请该小区物业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全程见证并在执行笔录签字。该案执法过程公正、文明、规范,树立了司法权威,弘扬了法院公信力,也为今后执行此类案件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办公室法官 白隽永;执行一庭干警 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