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8 15:18:59 阅读量:
“我认为人民陪审员既是广大人民司法需求的代表者,又是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的执行者。”作为陪审员之一的石春娟说到。11月13日下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颁证宣誓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召开,渭南中院为9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
会议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振国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永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冬梅,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黄宏江,市人大人代委办公室主任张国栋,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王满仓,市人大人代委办公室干部蔺浩参加。
90名渭南市民被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下午,在张国栋宣读市人大的任命文件后,同李永强、田永华等人为9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领到任命证书的石春娟表示,被选任为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感到十分荣幸。陪审员胡守怀说:“作为普通民众被选为人民陪审员,便多了一份庄严神圣的责任。”他表示,今后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树立为民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永华介绍,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中的选任工作过程。指出选任过程中切合实际,以随机抽选为主,保留了允许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的传统方式,以确保专业职能和知识的人进入人民陪审队伍。经过抽选审查,在确定438名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员,最终通过随机抽选确定了287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报市人大后,第一次任命了90名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扩大司法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有助于司法的公开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开展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李永强表示。
渭南中院为西北改革试点第一家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大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门。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个省(区、市)选择50个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
渭南中院是十个中级法院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改革试点的中级法院。李永强表示,这次改革试点是在中级法院试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开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是先行者,是先驱。改革面临着选人工作的新挑战、审判工作的新压力和司法能力的新考验,让我们共同努力,使渭南中院的改革试点工作能够成为人民陪审制度的推进和完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渭南市人大任命的第一批90名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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