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男子榆林入室偷手机被判刑四年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5 13:33:32 阅读量:

 手机价值仅25元

   近日,榆阳区法院对任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任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5月,延安籍男子任某伙同他人在榆阳区牛家梁镇高家伙场村村民吴某家盗得“TELSDA”直板手机一部,正在作案时吴某返回家中,任某便从后墙逃跑,逃跑过程中被抓获,而任某为了摆脱便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撬棍将吴某打伤,随后被赶来的村民抓获。
  任某系延安人,今年34岁。曾因盗窃罪等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2015年5月2日13时许,任某伙同“方平”(在逃、基本情况不详)在榆阳区牛家梁镇高家伙场村吴某家盗得“TELSDA”直板手机一部,正在作案时吴某返回家中,任某便从后墙逃跑,逃跑过程中被吴某抓获,任某为了摆脱便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撬棍将吴某打伤,随后被赶来的村民抓获(赃物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经榆阳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TELS-DA”直板手机仅价值25元。
  任某入户盗窃,并在翻墙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榆阳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郭玉婷 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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