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网吧上网盗窃手机 90后自首获缓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24 16: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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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网吧上网见心仪手机起贪念,盗窃“苹果”5s手机一部获刑。9月21日,城固县法院以被告人刘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接到判决后被告人悔不当初。
2015年7月18日8时许,被告人刘杰在城固县某网吧上网期间,发现被害人王涛手中拿着一部“苹果”5s手机在网吧沙发上睡觉,便产生了盗窃之念。随即,被告人刘杰趁王涛熟睡之机,将其手中的“苹果”5s手机盗走后逃离现场。同日下午3时,被告人刘杰到汉中一手机维修店解码,后得知事情败露。案发后,被告人刘杰退回被盗手机,并于7月21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87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杰犯盗窃罪的事实成立。被告人刘杰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赃物,可依法从轻惩处,适用非监禁刑对所居住地并无不良影响,可依法判处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城固法院 青峰 贾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