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倾力执行获赞誉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22 15:39:05 阅读量:

    2015年9月21日上午,白河法院的大门刚打开,家住乡下的申请人黄梅就手捧锦旗来到白河法院执行局,为执行法官送来“心系百姓,公正执法”的锦旗。


 
原来,白河法院通过多种途径成功执行一起“三无公司”案件,有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黄梅自己都感觉没有执行可能的案件得到执行。虽然法官们再三婉言谢绝,但是黄梅还是坚持送来锦旗表达她最纯朴的谢意。
申请人黄梅与白河县立源公司(以下简称立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黄梅丈夫生前为该公司提供劳务所得工资立源公司一直未能给付,后黄梅丈夫去世,黄梅通过向法院诉讼,与立源公司达成调解,约定立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黄梅40000元。但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立源公司仍未给付,黄梅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查,立源公司无实际经营,无固定资产,无固定办公场所,属于典型的“三无公司”。但是办案法官没有简单终结案件执行程序了事,而是让当事人通过诉讼清算公司。面临此种情况,申请人黄梅深感绝望,这40000元对黄梅而言,不仅仅是丈夫生前工资,其中大多数是其丈夫生前以其名义约同同村其他人共同为立源公司提供劳务应得的工资,现他人一直向黄梅催要,对于一个失去丈夫又欠下外债的农村妇女而言,40000元不是小数目。案件执行中,因立源公司法人未履行给付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公司财产,白河法院遂决定对立源公司法人予以司法拘留。在拘留过程中,立源公司合伙人张华提出为公司担保并履行了10000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和解协议到期后,立源公司亦未履行,黄梅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追加张华伟为被执行人并冻结张华银行账户。在执行过程中,张华主动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法院通过划拨其银行账户最终促成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白河法院各类案件逐年增长,办案法官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巨大,特别是执行案件,工作繁琐复杂,时间紧迫。但白河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没有仅仅调查财产后就简单终结案件执行程序,而是想尽办法,穷尽措施最大限度“压榨”被执行人潜在财产,通过处罚措施,征信系统等方式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的权益。(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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