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法院“四项举措”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01 1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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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立案登记制将正式施行。为了全面落实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和要求,武功法院在召开党组专题部署会、职能部门学习培训会的基础上,推出“四项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依法稳步实施。
建立机构加责问责。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掌握立案登记制运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对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设定立案登记规范。该院依照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登记立案范围内的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及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案件,在立案登记时设定了以下规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完善立案服务措施。该院提出,在立案登记制实施的过程中,立案工作人员要着力搞好以下服务性工作:加强诉讼指导,提供符合登记立案的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制作现场立案登记表,对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便利;积极开展立案咨询、司法援助、答疑解惑、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加强立案登记宣传。该院拟定,将利用官方网站、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平台刊载改革精神解读和诉讼指南,并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制作宣传专栏、印发诉讼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力度,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平稳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张俊亭 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