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法院依照“十有标准”成立工会组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27 11:32:49 阅读量:

       4月24日下午, 武功县法院召开全院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法院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会人选。

为了确保工会组织成立后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该院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以“一有班子,二有办公场所,三有牌子,四有印章,五有制度,六有计划,七有活动,八有档案,九有经费,十有活动场所”为标准,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鲜、服务规范的“职工之家”。
    作者:杨海天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