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走:西安灞桥绘制司法群众路线图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3-12-16 10:34:53 阅读量:


    “水清碧如带,柳絮随风舞。”灞桥、灞水、灞柳,“灞柳风雪”曾引得无数文人骚客泼墨挥毫。优美的自然景色、丰富的人文景观,使得灞河流域自古便享有“三辅圣地”的美誉。坐落在灞河之畔的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以彰显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追求,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路径,精心绘制出了一幅别开生面、引人入胜的“群众路线图”。

    ■精构图:

    三级网络促“黄金分割”

    “你提供的汽车配件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在货款上做一些让步……”

    “经对账,你方欠下1万余元货款,以货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在灞桥法院立案调解室里,法官将“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调解相结合,通过多次耐心劝说和辨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

    “真没想到,不到20天时间,法官就帮我要回了拖欠两年的货款,还不收取诉讼费,灞桥法官真是好样的!”张女士对法院快速化解纠纷的方式赞不绝口。

    2012年6月,灞桥法院依托区内成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院庭站点”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在院内设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作为诉调对接的联系平台,抽调3名业务骨干强化调解力量;以业务庭为单位,在全区9个街道办建立法官工作站,确保诉、调案件流转“零障碍”;在全区259个村(社区),建立法官联系点并指定联系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并提供法律支持。

    “三级网络的建立,将人民调解员熟悉乡土人情、熟悉案情的优势,与法官精通法律、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成功将一批婚姻继承纠纷、‘三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事实清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诉调案件的‘黄金分割’。”灞桥法院立案庭庭长贺延昌介绍道。

    据统计,2012年6月以来,灞桥法院法官共指导人民调解71次,联合调解38次,立案庭转入矛盾调解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各类纠纷516件,化解成功332件,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优结构:

    “四庭”建设促均衡布局

    “法官是司法工作者,更是群众工作者。切实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设身处地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应有之义。”灞桥法院院长薛弘的话掷地有声。

    2013年10月25日一大早,灞桥区新筑街道办新市村村民马强的家中就挤满了前来旁听庭审的上百名村民。村民议论纷纷:“听说今天早上法官要来马强家,现场断他家的官司,咱也来学点知识。”“我还要咨询法官关于宅基地的事情呢。”……

    这是一起相邻权纠纷,为在维护双方邻里关系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灞桥法院提前一个星期便在网上发布了开庭通知,同时,在村委会张贴通告邀请群众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就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向旁听群众释法明理,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收集意见建议5类11条。

    近年来,灞桥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强化“巡回法庭、午间法庭、黄昏法庭、假日法庭”的“四庭”建设,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针对部分当事人行动不便、距离较远等特殊情况,采取巡回方式办案;在春种秋收等农忙时节,利用“午间法庭”和“黄昏法庭”进行庭审;对当事人确因工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工作日到庭的,该院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节假日办案。2012年以来共以“四庭”方式办案346起。

    灞桥法院还选取危险驾驶、相邻权纠纷、劳动纠纷等不同领域相对高发、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件,深入纠纷发生地就地审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相对多发、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的现状,灞桥法院选拔了24名法官组成宣讲团,深入全区45所中小学进行普法教育,为近两万名师生送上“法律盛宴”,受到师生的大力欢迎。

    3年来,通过合理布局,灞桥法院“四庭”身影遍布全区259个行政村和社区,开展普法宣传9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细着色:

    院长接访融入群众圈

    80多岁的王大爷最近遇到了一件难以启齿的烦心事:他含辛茹苦养大的3个儿子拒绝赡养他和老伴。

    离休后的王大爷把工资卡交给了一起生活的小儿子。不曾想拿到工资卡后,小儿子经常借故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另外两个儿子则以王大爷有退休金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老两口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王大爷想要回工资卡,却遭到拒绝,父子矛盾激化,感情日益淡薄。

    儿子的行为伤透了王大爷的心,他却仍不忍将他们诉诸法院,期盼着一家人重归于好。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薛弘写了封信,希望法院能出面化解他的家庭纠纷。

    收到来信后,薛弘当即批示,由立案庭上门了解情况,协调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

    立案庭的法官随即对老人进行走访,并约谈了他的3个儿子。

    “在经济那么困难的情况下,父母将你们3个养大成人是多么不容易啊!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以唤起童年记忆为切入点,法官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听着听着,王大爷的3个儿子红了脸。

    多次的登门调解和电话调解终于取得了实效,不到10天时间,三兄弟就父亲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王大爷也如愿拿回了工资卡。

    当法官再次来到王大爷家中时,他的小儿子面露愧色地表示:“法官,您一个外人都为我爸的事操碎了心,再不好好照顾我爸,我就不是人了。”冷漠已久的父子亲情终于被唤回。

    这只是灞桥法院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的一个剪影。

    “群众工作无小事”,这是薛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今年以来,灞桥法院主动推出院长接访制,除传统的“面对面”接待外,专门设置了院长信箱,开通了院长邮箱。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尽快安排分管院长和相关负责人核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当事人,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

    院长接访制的建立健全,将法院工作真正融入了“群众圈”。2013年1至11月,灞桥法院院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0余次,其中薛弘接待164次254人次,反映各类问题120余件,协调处理近90件。全院涉诉信访案件较去年减少了15件,同比下降了18%。

    妙润色:群众监督

    法院在“变”

    “公开、透明才能公信。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作为一名村委会主任,我希望法院能多选取一些群众关心的、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案件,深入村组和社区开庭,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

    “作为中学校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青少年犯罪。希望法院能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上下功夫。”

    2012年12月,灞桥法院会议室内讨论气氛热烈,22名执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就如何改进和提高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畅所欲言。

    从群众希望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2013年,灞桥法院从审判细节出发,从提升服务入手,着力打造阳光法院和群众满意的法院。

    一年以来,群众欣喜地看到,法院在“变”。

    司法更便民了。立案大厅内设专人导诉、专人接待,《诉讼须知》、《举证责任告知书》等导诉资料,饮水机、老花镜、钢笔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一张笑脸、一杯热水,暖热了当事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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