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3-12-16 09:34:50 阅读量:
综治周刊:贵院是怎样将审判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
薛弘:紧密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我院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将为民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四风”整改力度、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解放思想,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推出司法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四是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切实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综治周刊:贵院建立诉调对接三级网络的背景是什么?起到了怎样的效果?
薛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灞桥区踏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社会矛盾纠纷呈“井喷式”发展。我院受理的案件数,从2007年的2593件迅速增长为2013年的5700余件,不到6年的时间,增长了一倍多。而一线法官却并未得到相应补充,“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院党组深刻地意识到,“孤军作战”的方式并不可取,紧密依靠党委、政府,依托人民调解网络,进行诉调案件分流,引入“友军”协同作战,是化解这一矛盾的首要选择。
2012年6月,我院与区司法局联合组成调研组,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区内9个街道办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研。了解到,婚姻继承、宅基地、土地款分配、相邻权、“三养”、交通肇事等纠纷,具有多发性、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等特征,当事人调解意愿较强。
随后,我院联合司法局下发《关于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院庭站点”诉前联动机制的方案》,主动搭建三级诉调对接网络:对内抽调3名业务骨干充实立案庭和调解中心,统筹诉调对接和立案调解工作;对外借助人民调解力量,在街道办和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系点,将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优势结合起来,将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诉调对接三级网络的建成,为群众提供了一种经济快捷、非对立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实现诉调流转“零障碍”、司法确认和立案调解“零收费”的同时,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综治周刊:贵院加强“四庭”建设的原因是什么?采取了怎样的推进措施?
薛弘:“巡回法庭、午间法庭、黄昏法庭、假日法庭”的“四庭”建设具有很强的区域特点。灞桥区区域总面积为322平方千米,辖9个街道办、31个社区、228个村,近60万人。农忙时节农民诉讼困难,部分地区交通不便,群众诉累较重。加强“四庭”建设,就是要将工作重心、审判力量下移,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四庭”建设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的同时,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教育,增强了法律意识;同时,将庭审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打造阳光法院也有所裨益。
为全面推进“四庭”建设,我院从以下四方面做起:
一是健全组织。每年年初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二是明确重心。围绕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如2012年确定“四庭”建设的中心为“送法进校园”,今年则为“送法进农村”;
三是强化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干警,由分管院长督促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状态;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将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机制,将考核成绩作为职务调整、职级解决的重要依据。
综治周刊:贵院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深入推进群众路线?
薛弘:2014年,我院将继续推进各项机制建设,把案件质量的提升和司法公开作为重点,狠抓审判质量和裁判公正,增加审判、裁判、执行等环节的透明度,提高群众对司法的参与度和知晓度,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疏通民怨、促进和谐”的功能:
一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办案系统自动化,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通过微博、网络、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和案件审理流程,增加庭审、裁判、执行全程的透明度,自觉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型”法院。
三是做好陪审员“倍增”工作,吸纳一批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熟悉社情民意的群众进入陪审员队伍。通过陪审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