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法院: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3-12-13 11:58:57 阅读量:


    近两年来,志丹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稳定大局、为民司法、平等保护、注重效果的司法理念,在保障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2年至2013年10月份,志丹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2632件,其中:2012年受理1208件,2013年1至10月受理1424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107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民事案件208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9.25%,行政案件1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04%,执行案件42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6%。案件收、结案总数连续两年高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位,人均办案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取得了“案件上诉率降低、发回重审率降低、申诉信访总量降低,结案率提高、调解撤诉率提高”的较好成绩。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通过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审判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人民满意度跃升至全省法院第53名,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县法院荣获省法院“案件评查先进单位”称号;民庭被省妇联授予“全省妇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称号;县法院被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张益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张丽梅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优秀奖”、粟洁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姬燕妮被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先进个人”、刘振强被团市委授予“延安市第九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祁泽胤荣立市中院“个人三等功”。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

    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2012年以来,志丹法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坚持把能动司法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县委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服务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志丹法院秉承能动司法的理念,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保障县委、县政府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志丹县统筹城乡建设。妥善审理涉及企业间相互拖欠资金、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小微型企业资金断裂、房地产纠纷、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等案件,为维护市场秩序、邻里关系、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该院依法、审慎、稳妥审结数十起劳动纠纷案件,确保此类案件未形成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石油、金融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待各类群体性诉讼和突发事件,志丹法院能准确把握判案的时机与方式,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审结了近百起劳务纠纷和阻挡石油生产、高速公路建设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障民生获得明显成效。志丹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医疗、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住房等民事案件,努力构筑保护民生权益的司法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全县改善民生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4月份,成功化解了一起驻地群众集体阻挡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纠纷,及时调解兑现补偿款,建设单位顺利施工后敲锣打鼓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

    保障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近两年来,志丹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毒品、“罪驾”等犯罪。切实做到防范与惩治违法犯罪、促进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受理的107件案件中,盗窃49件,抢劫9件,职务侵占32件,醉驾3件,盗伐林木2件,贪污3件,其他类型9件。从严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惩处贷款诈骗、合同诈骗、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保障县域经济健康运行和国家公权力的廉洁性。依法严厉打击了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通过审判进行法制宣传,树立严重破坏环境也是犯罪意识,依法保障生态大县建设。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宽严相济是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审理两名为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经反复协调、释明法律,在弥补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前提下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安抚了被害人家属,化解了上访案件,教育了未成年人,还为有关部门挽回了经济损失30多万元。

    重视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社会关注案件。对于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受到一定群体同情和关注的普通刑事案件,志丹法院始终把审判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附带民事调解、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未成年人帮教等制度平台做好群众工作,合情、合理、合法化解案件矛盾。如在审理王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在受害人家属得到50多万元赔偿后还通过多种渠道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从重判处被告人,志丹法院通过积极、主动、耐心讲法律、谈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理解、认同和支持,最终说服了受害者家属,同时给予被告人适用了适当的刑罚处罚,达到既宣传了政策,也惩罚了罪犯的目的。

    坚持公正廉洁司法

    审判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顾大局、讲正义的审判队伍,是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础和保证。2012年以来,志丹法院狠抓队伍素质管理,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成效。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六个一”活动,结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了全县“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四治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使法官干警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持续深入开展“两赛一比”活动,即“法官庭审观摩”、书记员技能竞赛”和“ 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显著提升。加强法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抽调、安排审判业务骨干和庭长外出学习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89人次,法官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较以前有很大提高。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始终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深入开展“法官下访”和“两联三包”等活动,增进了群众感情、端正了司法理念、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电子签到、考勤通报”四项制度,警容风貌明显提升。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评查出了一批精品案。采取公布录音电话、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司法群众路线

    司法为民工作成效显著

    志丹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

    秉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两年来,全院法官干警巡回审理案件98件,基层查看现场56次,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136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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