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6-09-14 10:23:39 阅读量:
胡建淼
破窗效应(Broken windows theory)是形成于上个世纪,盛行至今的一种犯罪学理论。这一理论的创始人是詹姆士·威尔逊(James Q.Wilson)及乔治·凯林(George L.Kelling)。他们在1982年3月版的《The Atlantic Monthly》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文章中的核心观点是: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早在1969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Philip Zimbardo)做了一项特殊的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将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
而对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他未对车辆作任何处理,让其保持正常状态,结果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被偷走了。
在这类实验的基础上,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法治建设环节中,当下的主要问题还是执法不严。假冒伪劣堵而不绝,违法建筑堂而皇之,环境污染听之任之,有毒食品肆无忌惮……都折射出我们的监管失灵。做不到严格执法,就会使科学立法失去价值,公正司法束之高阁,全民守法难以落实。执法不严就如同“破窗效应”,暗示“违法者获益、守法者吃亏”,从而导致更多的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