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社会和谐稳定离不开家庭和谐幸福,建设法治社会,廉洁社会,需要落实到每个家庭。家庭因素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近年落马的省部级以上的腐败官员的贪腐经历来看,约有80%的高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家属在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堕落的过程中充当“催化剂”、成为“中转站”、形成“共同体”。这些都表明,家庭因素在职务犯罪的孕育、形成、发展和恶化过程中,起着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核心作用。构筑家庭防线是保持党员干部洁身自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家庭因素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家庭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犯罪的孕育、形成、发展、恶化和改造过程中的影响力十分重大。
(一)家庭中不健康的价值取向是诱发职务犯罪的潜在因素和温床,对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形成起着潜在的引导、促进作用。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工作、权力与家庭的关系,家庭成员基于贪图享受、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心理,对干部的清正廉洁视为无能,甚至讽刺、挖苦。在这种恶劣的家庭氛围中,为了“地位”和“面子”,不少干部逐渐舍弃党性、操守,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例如,江西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原来很廉洁,逢年过节带全家躲在亲戚家里以达到拒贿目的,其妻不满,“教育”说:“你怕什么,有事我来担”,在妻子的一再煽动下,夫妻双方共同犯罪,结果魏时中被判15年,其妻被判4年。
(二)家庭成员间的麻木不仁,导致一些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家庭是最亲密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往往是犯罪主体违法活动的最可信赖和最有效的运作媒介。一些职务犯罪者的配偶为了一己之私,置家庭、婚姻和配偶的大好前程于不顾,对配偶的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夫妻俩共谋毁灭证据。一些家庭成员在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贿赂的苗头性行为后,或纵容贪财,或包庇袒护,鲜有给予坚决有力制止的,在客观上起到了催化职务犯罪行为的作用,使对方在职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例如,检察日报曾刊登《一个贪官妻子的诉说》,江苏省苏南某县级市一银行办事处副主任陈某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刑八年后,其妻子给检察官写了封信,除诉说痛苦以外,坦言其以前对丈夫违法违纪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毫无警觉,以至铸成大错。
(三)家庭成员是制止和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因素。由于家庭成员间利益的一致性,以及感情上的亲密性,行、受贿者双方一般都不回避受贿者的家庭成员,家庭无疑是最为安全可靠的行、受贿场所。而相当一部分行贿者也是从家庭成员处下手找到突破口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犯罪后,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配偶往往是职务犯罪的第一知情人,他们的立场和规劝成为制止和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的突破口。因此,动员家属拒贿是保持干部洁身自律的有效途径。
二、构筑“家庭防线”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构筑“家庭防线”,能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工作应该努力使每一个“细胞”都具有免疫的功能。只有如此,社会才可能健康发展。应该看到,职务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而且它对犯罪者本人、对家庭、配偶、子女和亲友的损害也是难以言喻的。只有把领导干部的家庭也纳入预防网络中,筑牢“家庭防线”,编宽、织紧预防网络,减少预防工作的盲区,才能真正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延伸预防工作触角。
(二)构筑“家庭防线”,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经常提及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也常常提起“枕边风”的作用,而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却恰恰忽略了“枕边风”的特殊预防功效。有时自家人的一句嘱咐,一次提醒可能比什么都奏效。既然家庭的不良影响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我们为何不逆向思维,净化家庭环境,铲除产生腐败的诱因,从而使“枕边风”成为一股预防犯罪的新风呢?因此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这股新风的作用,让“枕边风”发挥出特殊的预防功效,对预防职务犯罪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对构筑“家庭防线”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一)深入开展家庭助廉工作,增强家属的廉洁意识。家庭助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助廉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司法部门、群团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的创新实践。通过家庭成员的自觉努力来预防和抵制职务犯罪,切实增强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使每一位家庭成员都能“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既关系到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因此,应针对那些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门干部的家庭,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文化层次、职务层次,有选择、分层次地打造“家庭防线”,通过评选“廉内助”、“五好家庭”等活动,使干部家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由个体到系统、逐次递进的预防网络。
(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针对家庭教育法制宣传上的薄弱环节,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有效载体,把预防职务犯罪同普法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社会全体成员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尤其要教育子女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和廉洁观念。帮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同样能够远离犯罪。二是通过播放职务犯罪宣传片,召开反腐败法律知识讲座,向干部家属发倡议书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讲反腐败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廉洁奉公对建立和睦、温馨、幸福家庭的重要性。
(三)正确引导家庭成员充当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朝夕与领导干部相处,是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应从严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政治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辨是非、识真伪、分正邪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提升人格品位和人格力量。家属要明白“妻贤夫祸少,妻贪夫招罪”的基本道理,树立强烈的廉政意识,用清廉美德去影响身边的领导干部。
总之,我们要通过对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使其掌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轨迹,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注意发现领导干部的心理、行为、兴趣爱好、价值趋向等异常变化,从而做到防微杜渐,见微知着,使领导干部时时刻刻在家庭成员的关爱之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清正廉明的人民公仆。
作者:陈园园
单位: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