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恐怖主义犯罪之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29 1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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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恐怖主义活动日益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局势,中国政府坚持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的立场,加强自身反恐能力,重视国际与地区合作,努力确保本国的安全与稳定,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较为系统的反恐政策。
一、我国恐怖主义犯罪所面临的问题
就目前形势来看,随着中国政府的严厉打击和整治,加上国际社会一致合作,中国境内的“疆独”、“藏独”的极端猖狂的分裂活动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要真正根除恐怖主义,还将是任重道远。中国仍然需要一方面继续加强自身的反恐能力,另一方面积极与国际社会合作。
首先,恐怖主义根源的多样性和手段的多样化决定了反恐的长期性。恐怖主义是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矛盾长期积累形成的,而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利益调整也可能引发某些新的社会矛盾,加之国际因素的影响,因此恐怖主义的根源短时间内很难根除。不仅如此,随着科技的进步,恐怖分子采取的手段层出不穷,计算机恐怖主义、金融恐怖主义等新型恐怖主义对政治与经济的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要求各国政府进行长期、全面的努力,不断加强对反恐的研究和准备。因此,从长期来看,从国内方面,中国应该处理好国内在经济、政治、民族、宗教等方面现有的矛盾的问题,努力根除恐怖主义发展的根源。在具体的反恐措施方面,则要进一步加强反恐怖立法工作,加强反恐怖指挥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大城市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全民反恐怖意识,以及进一步加强反恐怖救援准备工作。
其次,在全球反恐的过程中,不仅各国在反恐的立场、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增加了反恐合作的复杂性,而且某些国家还利用反恐问题或是干涉他国内政,或是借机进行军事部署,力图长期保持自身在全球的霸权地位。例如在“东突”问题上,中国列出了4个主要的恐怖主义组织,而美国在大量证据面前,只将其中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组织”列为恐怖组织。2004年11月,美国还宣布陆续释放多数被关押的中国“东突”分子,但表示不会把他们遣返中国。释放十几名被俘的“东突”分子,虽然不会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但从中不难看出,在实现反恐的共同目标的同时,美国从本国的长期战略利益出发,仍然会不断对中国采取一些不合作的态度。不仅如此,以反恐需要为由,美国已经开始重新调整在全球的军事部署,实现或加强了中亚、东南亚和东亚等地区的军事存在,这一行动固然有反恐的需要,但也隐含了对中国进行长期遏制的意图。因此,在继续进行国际反恐合作的同时,中国必须坚持本国反恐的根本原则,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反恐中实行双重标准,为建立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从而根除恐怖主义而努力。此外,还应该利用全球反恐的时机,进一步打击“三种势力”,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争取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创造一个稳定而良好的外部安全环境。
二、我国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原则
中国政府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作为制定反恐政策、开展国际反恐合作的指导原则,其在反恐问题上的政策主张主要包括:
(1) 谴责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中国政府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恐怖主义危害无辜人民的生命、尊严和安全。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出发,无论恐怖主义以何种方式出现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国际社会都应采取一致立场,坚决打击。
(2) 注重联合国的领导,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中国政府主张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国际反恐斗争中的主导作用,一切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中国强调,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全球化进程日益深化的背景下,面对现代恐怖主义、毒品威胁及其他跨国犯罪的挑战,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因此,世界各国应在本地区和全世界范围内就解决上述全球性问题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并做出自己的实际贡献,而不是崇尚单边主义。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特别是在反恐情报信息交流、截断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引渡和遣送恐怖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加强合作,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3) 打击恐怖主义要标本兼治
恐怖主义的根源十分复杂,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依然存在,抑制着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发展步伐。南北差距在拉大,数码鸿沟在加深,红利分配更加不公,不少发展中国家正被边缘化。因此,正如2003年10月,胡锦涛主席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曼谷会议时指出,冲突和动荡使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贫穷和落后是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铲除恐怖主义,应该在缓和地区及国际紧张局势、消除贫困和加强反恐合作三个方面同时展开。国际社会在坚决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同时,要注重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等手段综合治理,以更大的紧迫感重视发展问题,致力于消除贫穷和发展不均衡,从根本上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而单纯依靠军事打击,并不是彻底解决恐怖主义问题的根本出路。在美国等西方大国大搞反恐军事化,动辄以武力相威胁的情况下,中国的这一原则立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 反恐行动要证据确凿,目标明确,不能搞扩大化,避免采取双重标准
中国认为,打击恐怖主义是和平与暴力的较量,不是民族、宗教或文明的冲突,反对针对个别国家借反恐的名义向其他国家施加压力,强调恐怖主义属于极少数极端邪恶势力,不能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国家、民族或宗教相联系;应确保在全球、地区及一国等各个层次上同恐怖主义威胁作有效斗争,这种斗争应不带偏见,不采取双重标准,不能借反恐推行霸权主义。中国主张,应该承认世界文明多样性的现实,尊重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发展模式,使反恐成为不同文明相互交流和借鉴的新契机、对话与融合的新起点、共同进步和繁荣的新动力。
作者:陕西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