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的几点做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21 17: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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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调查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预防调查的成果既是制定预防工作总体计划的依据,也是制定具体预防方案,采取预防对策、措施的依据,切实搞好预防调查,提高预防调查的质量,增强预防调查的效果是做好预防工作的前提之一,因此,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公共权力运作、公共利益实现中存在的问题等,抓住典型案件、类案进行调查研究,三年来,共写出调查报告8篇,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得到上级院的认可,也得到被调查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一、充分做好调查准备工作,选准预防切入口,制定预防查方案。
1、选择自侦部门查处的具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充分利用侦防一体化,结合办案开展调查。2014年以来经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9人,这类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成为危害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颗毒瘤。且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与我县粮食直补款有关,牵扯惠农款项的占100%,这些款项到资金流量大,在发放的过程中容易引发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在农村,哪里的资金流量大,哪里的职务犯罪就多。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开展村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结合所办案件在调查中更容易查找漏洞,以案析理更有说服力。
2、瞄准职务犯罪典型、新型案例的突出特点,及时发现新的作案手段、犯罪重点领域和环节部位,掌握新的职务犯罪动向趋势,来确定预防调查对象。2014年4月,镇安县检察院对时任镇安县米粮镇财政所副所长罗某有关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经查罗某于2008年6月至2012年7月在担任米粮镇财政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拨付粮食直补款的过程中,以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先后将未入账的资金452140.20元据为己有。对于此类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强烈的的案件,开展行业预防调查。通对重点领域和环节部位的调查发现,对像这种职低实权重、犯罪隐蔽性强、官小危害大的案件警示教育效果更为突出。
3、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反腐败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展预防调查。2014年,我们针对保障性住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一个产品。这一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何用好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确保国家投资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14年4月经批准,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项目立项开展预防调查,根据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开展了专项预防预防调查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廉洁安全。在调查中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接受举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房管局也积极整改,避免了激化矛盾。
二、树立四种意识,扎实做好预防调查工作。发现隐患意识,发现案件线索意识,堵塞漏洞意识,听取意见意识。
1、认真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总结,梳理,找原因,找问题,找对策。预防调查中,必须写好调查报告,重点抓住案件或漏洞开展剖析,梳理犯罪原因,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演变轨迹,注意发现带有行业特点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堵塞漏洞的有效对策。我们在对时任镇安县青铜关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负责人解某贪污案,发现法律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管理失范,监督不力。上级民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重投向轻流向,“管给钱不管用钱”的倾向。民政资金运行存在漏洞。对于优抚金等民政资金,缺乏有力的监管。通过细致的分析,让发案单位心服口服,积极配合整改。
2、做好成果转化,切实发挥预防调查社会作用。利用检察建议,完善制度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警示教育。开展预防调查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好成果转化,所以每一份检查建议我们都坚持做到“五看”:即看对发案单位的管理机制是否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看指出的问题是否准确,看建议是否符合实际,看对策是否可行,看实施之后是否有效,努力使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具有真正的指导意义。同时,通过回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跟踪考察个案预防的实效。经对近年来我院发出的书面检察建议回访调查,发现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有效落实
我院预防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防调查的方法和策略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提高。今后,要在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上下功夫,提高预防调查的内在质量,努力使预防调查工作实现最佳效果,成为检察工作一个新的亮点工程,为惩治腐败、服务大局、建立和谐社会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