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0 14:20:33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我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实现“平安临渭、和谐临渭”的奋斗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忠于法律、崇尚道德、严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区司法局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部分法律服务所,并同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现状
目前,我区有法律服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6人,其中,法律专业本科以上19人,专科15人。2014年1-12月,全区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50件。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努力增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大局意识和服务理念,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大力实施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三农”服务等系列法律服务工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服务所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机构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区法律服务机构大部分集中在城区,占到70%以上,只有2个法律服务机构分布在2个镇,造成城区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2、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设置不规范。表现为外观标识标牌规格大小、字体、字号、格式不一,门楣内容杂乱不整,颜色也不统一;室内制度牌子规格大小不一,内容不全,如有的无公示牌、无收费许可证、无档案管理制度、主任工作职责等。
3、档案管理及案卷制作不规范。表现为近5年的档案保存不全,甚至有丢失现象,案卷摆放排列无序,查找起来费时费力;卷内要素不全,有的无结案说明、证据材料不全等。
4、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出入大。同样是一件诉讼代理案件,不同的所收费几乎相差一倍。
5、所内人员管理松懈。表现为开会的次数少、集体活动少,人员流动性大,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一个所执业不到3年就要转所,导致人员难以固定。
6、法律服务管理手段弱。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区的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严重不足。从人数上看,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平均5人,都属于小型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区的法律服务规模和数量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当前,我区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27人,占执业总数的59%,其中非法律专业12人。普遍表现为学历偏低,职业道德水平高低不一、法律知识水平深浅不一,尤其是涉新人才不足。
3、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不按标准收费,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工作,一方面是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和争议价值追求,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另一方面法律服务的有偿性、竞争性,决定了法律服务主体必须注重成本和效益,往往会导致为追逐经济利益,进行不正当竞争。群众本着“少花钱,能办事”的原则,遇到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高了,当事人就想换人,这就导致了法律服务人员的不正当竞争。
三、解决对策
(一)、法律服务所的解决对策
1、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法律服务市场良好秩序的责任,坚决彻底取缔无证的“黑所”执业,防止扰乱法律服务市场良好秩序。
2、合理设置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场所。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的倾斜力度,在渭北片、东塬片、西塬片要依托驻地法庭,就近设立法律服务所,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打造规范化的法律服务所。统一规范所容所貌,将法律服务所从布局、外观、门楣、标牌、制度牌、制度内容以及“六有”(有名称和章程、有执业人员3人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年检执业证书、有公章、有收费许可证)统一有制式要求,使群众一眼就识别“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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