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先头兵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01 11:54:30 阅读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政治体制改革,向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目标,本着“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厉行反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是一场持久的战役,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这场战役的成败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关乎我们党执政地位的稳固。以中央巡视组为前锋的反腐战役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使得其所到之处,“老虎”、“苍蝇”闻风丧胆。我们在为党中央的大刀阔斧惩治腐败、树立党的“务实、清廉”的作风而欢呼叫好的同时,作为检察院的纪律监察部门,不应该只是一个旁观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落实这“两个责任”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宝。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检察工作第一线,在履行好检察各项职能的同时也应该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要义,而作为检察院的纪律监察部门的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既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容,也要积极谋求发挥自身监督责任的合理途径,此外,还要协调处理好与党组主体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使得基层院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充分地履行监督责任,优化检察院内部的监督和管理体系,建设一支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检察队伍。
一、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明确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是院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从监督主体上看,检察院纪检组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客体或对象上看,纪检组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组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对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其他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从监督职责来看,纪检组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助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四是向本院党组和同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五是受理对院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监督责任
检察院纪检组要积极同步于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要结合检察院纪检组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积极转变传统工作职能、转变固有工作方式、转变消极执纪作风。根据中央纪委及监察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改革要求:一是转变传统工作职能,就是院纪检组要根据党章、党内规章以及中央相关会议政策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执纪问责”主业,突出监督,强化执纪,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二是转变固有的工作方式,就是院纪检组要积极顺应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和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三是转变消极的工作作风,就是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要求,改变“只挂帅不出征,只表态不行动”、“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务虚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此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队伍。以上三个方面,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
第二,明确岗位目标,落实监督责任。首先,要对检察院内部各职能部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检察长依据法律和内部办案规定所肩负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防止用党组的集体责任掩盖个人领导责任,也不能用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代替党组的主体责任。同时,对于检察院内部党员干部出现的腐败作风问题实施“一案双查”制度,不仅要追究问题个人的违纪违法责任,还要查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其次,院纪检组作为监督者,要做好案内监督和案外监督。案内监督即是对具体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检察院内部办案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司法权威性和执法公信力的违法违纪案件,一经发现则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案外监督即是对检查工作人员的“四风”进行监督,从而做到全面细化监督,严防司法腐败,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目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承担着国家公诉职能,又承担着反腐败斗争的职能,“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是对纪检干部的必然要求。然而,基层院纪检组也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与案管、控申部门的联系,从群众举报、违规办案、涉检信访、网络舆情中发现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对于一般违纪按照党内处分条例及岗位责任大小严查细审、具体分析、严格追究责任。并且,对于查处的检察队伍违法违纪案件要坚持向社会公开,牢固树立威信。另外,基层院纪检组要注重内部廉情分析,对检察人员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警示教育。以上方能使得“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相得益彰,从而维护好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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