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8 10:41: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当前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网上咨询类型逐渐多样
遇到法律纠纷时
网络上一些律师
称能帮你足不出户解决难题
然而
在享受种种便利的同时
也要警惕隐藏在网络上的“法律黄牛”
社会法治氛围的日益浓厚,让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但是,一些“法律黄牛”利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匮乏,自称能“摆平”各种法律问题,以“足不出户代办立案”、“为你打官司包你赢”等手段凭空许愿,哄骗维权者、牟取利益。
前不久,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小丘法庭在审理张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胡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中,发现网上出现一批自称律师免费代当事人打官司的新骗局,已有不少群众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案例一:“糊弄式”服务
张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小丘法庭在办理时发现诉讼请求混乱,且原被告年龄差距甚大,根据诉状中提供的被告姓名,办案人员经查询,公安机关全国人口管理系统中并无被告的户籍信息。从现有证据中,办案人员察觉到此事大有蹊跷,联系原告后得知,该起诉状为“网上律师”代写,原告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并承诺该案“包赢”,随即原告向其支付了4000元的“法律服务费”。此后,该“专业律师”并未提供“专业服务”,仅提供了撰写起诉状、代为网上立案等项,并未向原告核实被告的身份信息、事件的详细经过等。最终,因被告“凭空消失”,经一番释法析理,张某主动撤回起诉。
案例二:“虚假式”承诺
胡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院通知的开庭之日,原被告均未按时到庭。经承办法官联系,原告称其从某短视频平台中找到自称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并交纳了6000元“律师服务费”,该“律师”便撰写了起诉状并代其在网上立案,同时再三保证一切都已处理完毕,全程不需要本人参与,欠款到时会直接汇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上,胡某可以“坐等收钱”,故胡某未按时出庭。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承办法官发现胡某可能被骗,便让胡某与其所谓的“律师”联系,要求其提供律师职业证书,并一再提醒张某不要再向其交纳任何费用,遇到问题要先询问法官。最终,所谓的“律师”提交的委托手续里只有代为书写起诉状及网上立案,而且该“律师”称已帮胡某完成了立案,也不会退款。本想省事的胡某不仅还要亲自参与全部诉讼程序,更是花费了6000元仅仅是写了起诉状和完成网上立案。
以案说法
网上立案的初衷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但现在却成为一些无良法律咨询营销号的宣传噱头,他们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的弱点,打着虚假夸张的旗号,代办网上立案,收取高额代立案费,并谎称该费用是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一部分,误导大众。
张某、胡某的案件并非个例。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咨询方便、快捷的特点引得不少人青睐。一些热门的短视频平台也吸引了众多法律从业者入驻,为用户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但其中也不乏一些鱼目混珠之辈,他们或伪装成资深律师,或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手段,骗取用户的信任和钱财。一旦用户与他们建立联系,这些所谓的“律师”就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用户支付各种费用,如定金、保证金、受理费、代理费等。而一旦用户付款,他们要么消失无踪,要么提供毫无价值或低品质的服务,甚至给出错误的法律建议,导致用户的问题进一步恶化。
法官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核对对方是否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可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诉讼过程中,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等方式,询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要警惕那些自称“有关系”或者“打包票”、“包你赢”的“律师”,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法律帮助,遇到频繁索要财物或者要求提供各种网络支付码等情形,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掉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既遭受财产损失,又耽误诉讼事务。(通讯员:吴婷)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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