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16:14: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旬阳市桐木镇调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校园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前不久,桐木镇调委会收到桐木初级中学的调解求助。起因是桐木初级中学学生小王和小张在课间打闹,小王将小张从台阶上踢倒,导致小张左肱骨外踝骨折。小张的监护人认为小王的监护人应负全责,要求对方承担治疗费,同时还要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费用,但小王的监护人认为孩子在课间嬉戏打闹,双方都应承担责任,对方的要求纯属讹诈,就赔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两个小孩也因此对彼此充满敌意。
纠纷出现后,校方多次组织双方监护人协商无果,为避免矛盾升级,学校到镇综治中心求助,请求对该纠纷进行妥善化解。接到调解求助后,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当即研判,认为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期,容易冲动,若不妥善处理,将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调解初期,双方监护人言辞激烈,互不相让,拒绝协商。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双方监护人情绪,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还原事情经过,分析过错和责任,阐明法律利害关系。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采用“背靠背”方式反复沟通协商,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引导双方监护人要妥善解决此纠纷,不能让孩子之间心存芥蒂,关系恶化。最终,经过长达5小时的调解,双方监护人各退一步,自愿达成协议,并将赔偿款现场履行到位。至此,这起未成年人校园意外人身损害纠纷取得了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
校园是孩子的第二个家,是孩子们汲取知识、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下一步,桐木镇将进一步加大校园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冯亚荣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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