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6 17:38: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岚皋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合同到期未续约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工作人员温情释法,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王某与卢某在2022年8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续租一年但并未续签合同。2024年9月,王某催缴2024年至2025房租时,卢某表示生意下滑不再续租,并希望免减费用。双方因支付超期租金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产生纠纷。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法条为重点,向“承租人”和“出租人”详细讲解了各自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法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认真听取工作人员释法后,各自认识到了自身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瑕疵。鉴于卢某不再续租,经充分沟通,卢某向王某支付了已产生房租和水电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承诺“不得以此事再次产生纠纷”。
温情提示: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约的纠纷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全体公民要学法守法尊法用法,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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