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4 17:38: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平利县司法局老县镇村民陈某抱着幼儿来到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帮助自己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言语中陈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今年7月,陈某愁容满面的来到老县司法所咨询抚养费纠纷问题。经交谈得知,陈某与李某相识多年,2023年年初确定恋爱关系并共同生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争执,之后感情破裂,李某便独自出门务工。陈某一人照顾幼子半年多,期间曾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按月支付抚养费,李某却置之不理,甚至更换了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将纠纷受理登记后,及时联系李某,进一步了解纠纷原委。李某表示,其长年在外省务工,年底回家后处理,暂时无力解决婴儿的生活来源问题。面对李某消极的态度,事情一度陷入僵局。为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县司法所当即与老县法庭进行沟通,协助陈某立案后,利用诉源治理工作模式,适时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对李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心理疏导,通过以案释法,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等方式使其认识到错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李某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老县司法所充分利用“113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和“三力联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为民解纷,为辖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黄娟)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